厦门立法保护老字号品牌 传承不少于30年


来源:人民铁道报   时间:2016-11-10





  《厦门市老字号品牌保护发展促进办法》日前获得表决通过。根据这一法规,老字号或者商标传承应不少于30年,并需符合一系列条件。


  根据办法,申报“厦门老字号”的商事主体应当具备6个条件:在厦门市登记设立,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字号或者商标传承不少于30年;具有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具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具有传统文化背景、地域特色、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赞誉。


  办法规定,由厦门市商务局负责老字号的认定和授牌。在认定程序上,办法规定了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以提升评定的透明度。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都可以提出异议。法规规定,由于经营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要取消“厦门老字号”称号。截至目前,厦门市商务局等单位认定的“厦门老字号”企业已有80家。


  据了解,这部法规将提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正式实施。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