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厦门市的重大行政决策将推行听证制度。听证意见将成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将被认真吸收采纳。
昨日,市政府网站公布了《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
今后,厦门市的重大行政决策,将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等多项制度。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采用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未予采纳的,应当以适当方式说明理由。
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者研究咨询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应当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
来源:厦门商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