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8日讯 记者今日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出台一系列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自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对福建地区报检的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国庆7天假期(10月1日至7日),该局共受理进出境货物769批,货值59329万美元,免收检验检疫费107万元。据介绍,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精神,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范围: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货物及运输工具鉴定业务费、安全监测及特殊检验项目收费、考核注册、签发证(单)、查验审核费、以及复验费、免验、机械取制样费、标志(标记)成本费、封识成本费、隔离场(圃租用费、实验室检验项目和鉴定项目费。
福建检验检疫局表示,该局第一时间9月26日起即通过网站、公告、电子宣传栏等方式主动提醒企业,切实用好国家免征检验检疫费政策,并于9月30日晚8时完成了CIQ2000计收费系统升级工作。该局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加班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免收费工作顺利实施。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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