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油气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发布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6-03-09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十五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为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强国内油气勘探开发,支持天然气进口利用,通知提出三方面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在我国海洋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自营项目以及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或应急救援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


  二是对在我国海洋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中外合作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是对符合条件的进口天然气,按一定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其中,对2014年底前签订且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长贸气合同项下的进口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按70%的比例予以返还;对其他天然气,在进口价格高于参考基准值的情况下,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该项目进口价格和参考基准值的倒挂比例的80%予以返还。


  转自:中化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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