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我国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水平显著提高


作者:于德福    时间:2015-11-23





“十二五”期间,我国通过政策引导、典型示范等措施,土地、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一是不断完善制度,出台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定》、《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二是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各类工程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三是加快节地型城镇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推进开发区土地整合、再造和集约利用,促进开发区与城市融合发展。四是全面开展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依法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修订《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处置流程和处置方式作出新的规定。各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011年以来全国土地供应中存量建设用地比例始终保持在58%,高于“十一五”期间的54.8%。五是部署开展了30个重点城市和350余个国家级、1200余个省级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强化节地责任考核。2012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显示,国家级开发区综合容积率为0.83,工业用地建筑系数为29.28%;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为0.83,工业用地建筑系数为47.28%;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5407.31万元/公顷,工业用地产出强度12984.94万元/公顷,高新技术产业用地产出强度为26668.11万元/公顷,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土地管理绩效明显提高。六是下发《关于落实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的指导意见》,以省域为单元分解下降目标,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消耗的新增建设用地逐步降低。七是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建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指标体系,全面开展达标建设。定期发布中国土地市场指数(CLI),预测市场运行状况,服务地方政府决策,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

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面,一是系统开展煤炭、石油、铁等22个重要矿产“三率”调查评价工作,完成19385个矿山(含油气)的“三率”调查,基本查明22个矿种“三率”现状。二是编制印发《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设立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采取“以奖代补”和示范工程两种形式,促使矿山企业推广应用了一批先进适用的综合利用工艺、技术和装备。2010年以来,中央财政3年投入专项资金95亿元,对“三率”水平高的1045个矿山企业给予奖励,对提高利用水平的408个示范工程进行支持,经过3年实施,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平均提高了3~4个百分点。三是发布首个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指标行业标准,制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其计算方法》。研究制定22个矿种“三率”指标要求,初步形成主要矿种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四是建立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发布制度,强化推广先进技术的监督管理。制定颁布《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积极引导矿业企业技术改造;遴选发布159项先进适用技术,促进了中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尾矿资源以及新型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在绿色矿业发展方面,绿色矿业理念得到了广泛认同,发展绿色矿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升为国家战略任务。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指导意见》,分地区、分行业制定绿色矿山条件标准,指导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批准4批共661家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在煤炭、有色、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树立了一批绿色矿山建设典型模式,起到了示范引导作用。同时,在资源配置和矿业用地政策方面,向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加大倾斜力度。在内蒙古等地开展和谐矿区综合改革试点,构建矿山企业与当地群众利益共享机制。 (记者 于德福)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