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加快交通强国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法制司司长魏东介绍,目前交通部已确定浙江、重庆、深圳等13个地区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正在开展第二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工作。同时,研究建立年度评估考核和动态淘汰机制,督促各项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据了解,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将坚持点面结合、探索创新,近远结合、滚动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多方联合、共同实施的原则,围绕设施、技术、管理、服务4大领域分地区、分主题、分批次开展22项试点任务。其中,首批试点省市将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综合交通一体化枢纽、智能交通、科技兴安、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交通运输制度体系创新、绿色交通、现代物流等方面先行先试。(记者 王璐)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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