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杨小伟表示,据有关机构测算,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1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3。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王新哲介绍说,数字经济的通俗定义,即数字的产业化和产业的数字化。2016年在G20杭州峰会期间,我国首次将数字经济列为G20创新增长蓝图中的一项重要议题,峰会通过的《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指出,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去年12月发布的《G20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18 年)》显示,美国数字经济总量达11.50万亿美元,在G20国家中居首位。2017年的数据显示,各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最高的3个国家依次为德国、英国和美国。最新统计显示,英国的数字经济已经超越制造业、采矿、发电等工业部门,成为英国最大经济部门。倪浩
转自: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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