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淘汰落后产能的日程表,2010年年底前,我国焦炭行业将全面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机焦,其中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据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统计,按照这一标准,目前国内仍有不到3000万吨落后焦炭产能需要淘汰。
淘汰目标超额完成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焦化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名单,2007~2009年我国依次计划淘汰落后产能1891万吨、3692万吨和1809万吨。截至目前,我国累计淘汰落后焦炭产能8254万吨,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期间淘汰8000万吨落后产能的既定任务。
在落后产能退出的同时,代表先进水平的焦化产能不断涌现。一批7米、7.63米和6.25米特大型焦炉相继建成投产,基本完成了自动化、大型化大中型焦炉产能对落后产能的置换。
截至目前,我国的土焦(改良焦)基本被取缔,实现了焦炭的全部机械化焦炉生产,不仅解决了数百亿立方米焦炉煤气排放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而且节约了大量的优质炼焦煤资源。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大型钢铁集团越来越重视焦化与钢铁产能的同步发展,炭化室高度超过6米的大型焦炉建设日渐增多,使得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的产量增幅超过独立焦化企业。
据统计,去年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的焦炭产量约为1.34亿吨,同比增长8.76%;而独立焦化企业的焦炭产量2.19亿吨,同比增长7.47%。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秘书长杨文彪告诉记者,去年我国焦炭总产量达到3.5亿吨,尽管焦炭出口减少了96%,但是钢、铁、材等的国内需求旺盛。“总体来看,目前我国焦炭行业供需基本平衡,产能过剩现象只存在于局部地区。”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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