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产业关联度高、吸纳就业能力强、技术资金密集,是各行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和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修订,既是装备制造业自身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也是调整振兴重点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促进国民经济各领域技术进步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支撑。
专家指出,随着各领域科技迅速进步、资源环境制约日趋严峻、产业结构升级步伐加快,全球范围内需求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对装备制造业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这为我国装备制造业结构调整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机遇,同时也对我国装备制造业多年来主要依靠要素投入、主要依靠数量和规模的增长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重要的综合性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05年本)》已经与当前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一是相当一部分技术和产品已经研发成功并广泛应用,二是部分行业出现产能过剩隐忧,三是部分技术、工艺和产品不能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四是部分条目表达宽泛,界限不清。
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旨在全面贯彻 “十二五”规划纲要,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坚持走以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驱动的科学发展道路,优化结构、改善品种质量、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提高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加强重大技术成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动装备产品智能化,促进产业由大变强。
《指导目录》自2007年开始修订,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变化, 《指导目录》内容也几经更新,近日发布的最终版本与 “十二五”时期我国机械工业发展的大方向基本一致,内容与智能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规划也有很好的呼应。从修订情况看,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对2005年版本中的与机械相关的条目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如 《指导目录 (2005年本)》鼓励类别条目机械门类中,原有条目52条,修订后共有条目60条;限制类别条目机械门类中,原有条目34条,修订后共有条目57条;淘汰类别条目机械门类中,原有条目84条,修订后共有条目91条。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与《指导目录 (2005年本)》相比较,《指导目录 (2011年本)》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细化条目内容。修订后的目录对条目内容进行了较大程度的细化,具体到产品、规格和技术参数,明确支持发展的重点。
二是提高技术要求。修订后的目录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大部分鼓励类别条目的规格参数要求,对部分限制类和淘汰类条目也提高了规格参数要求。
三是扩大覆盖范围。修订后的目录条目涵盖了电工、机床、仪器仪表、通用机械、农机、重型机械、石化机械、内燃机、液气密、模具、轴承、通用零部件、塑料机械、环保机械、印刷机械、食品包装机械、工程机械、文化办公、制冷、城市轨道交通,以及铸造、锻造等机械工业各个行业,覆盖更加全面。
《指导目录 (2011年本)》的重点内容涵盖七个方面:一是瞄准薄弱领域,着力提高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等基础制造能力。二是突出关键环节,更加注重提高关键设备制造能力和关键部件配套能力。三是强化保障支撑,加快发展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新兴产业所需装备。四是更加关注 “三农”,扶持发展先进适用农用装备。五是适应需求变化,大力发展新兴领域装备。六是防范产能过剩,坚决抑制部分行业重复建设。七是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业内专家表示, 《指导目录 (2011年本)》的内容结合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把制约机械工业发展主要 “瓶颈”的关键零部件的发展提到了议事日程,明确了过剩产能行业的淘汰范围,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还需要配套政策进行 “纠偏”,避免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出现新一轮的重复建设。
来源:人民铁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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