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创新驱动6项工程计划助中小企业成长


作者:晁毓山    时间:2011-10-20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我国首个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国家级专项规划——《“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形成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创造优势和知名品牌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这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将加快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全面提高我国中小企业整体发展质量。”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秘书长陈庆振表示。


  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生力军。在市场竞争加剧、技术创新步伐加快和产品生命周期缩短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创新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在美国,70%的创新发明是由小企业实现的;在欧盟,中小企业人均创新成果是大企业的2倍;在德国,67%的专利技术是由中小企业注册的。在我国,尽管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约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但从总体上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低下的问题仍然突出。


  “《规划》提出要‘实现中小企业成长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体制和机制’,并在‘行动计划’中专辟‘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旨在加快推动中小企业从量的增长转为质的提高。”陈庆振说。


  《规划》指出,支持中小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技术升级,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高生产效率,提高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水平。推动落实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完善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政策,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不断提高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比重。


  《规划》明确,支持建立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集聚区以及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等行业,重点支持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技术推广、节能减排、再循环和安全生产等技术服务。加强中小企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为加快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支撑。


  《规划》强调,促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进行联合创新。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开放研发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和技术服务。畅通产学研交流合作渠道,促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研发成果产业化;建立产学研联盟、合作基地,加快产业技术升级。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实现中小企业成长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必须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体制和机制。”陈庆振指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必须加快完善中小企业创新供给促进机制和创新需求激励机制。


  陈庆振认为,在创新供给方面,一是要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法制环境,尤其是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遇到的有关科研成果的定价方法、技术成果提成、技术持股、股票期权、职务技术成果的产权归属、技术中介机构的服务管理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的问题作出相应的法律规范;二是要实施鼓励中小企业研发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要有效使用财政激励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作用。在创新需求的激励机制方面,一是要实施面向中小企业创新产品的税收和补贴政策,政府通过对创新产品实施税收优惠来降低用户的购置成本,鼓励消费者购买创新产品;二是要以政府采购激励中小企业的创新需求;三是要以标准制定激励创新需求。


  “特别是创新需求的激励机制,我们应尽快完善。”陈庆振说,长期以来,我国创新政策偏重供给促进而忽视需求激励,已难以适应目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政府在激励创新需求方面大有可为。


  《规划》要求,全面落实和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新政策。消除制度性障碍,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制定实施细则,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


  《规划》强调要加强融资支持,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政策。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体制机制,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和贷款抵质押方式,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扩大对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和比重。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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