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迈出重要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分别发布《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和相关管理规范。
《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境外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人民币来华投资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直接投资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银行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直接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资金结算业务,相关金融服务手续更加便利。
《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境外投资者(含港澳台投资者)可以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依法开展直接投资活动。境外人民币主要包括: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取得的人民币,汇出境外的人民币利润和转股、减资、清算、先行回收投资所得人民币,在境外通过发行人民币债券、人民币股票以及其他合法渠道取得的人民币。
“跨境人民币投资是人民币国际化和发展跨境投资的一个很好的契合点。跨境人民币投资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步,进一步拓宽了离岸和在岸市场的人民币资金的循环路径。同时,对于投资中国境内的境外企业而言,用人民币直接投资使得他们在投资时有更灵活的币种选择,可以更好地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和节省汇兑成本,投资更加方便快捷。”商务部研究院外资部主任马宇表示,一方面可以提高国内外企业在境外通过发行人民币债券、人民币股票融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国内优秀企业进一步吸引外资,促进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
人民币“出多进少”
当前,人民币跨境结算过程中存在人民币“出多进少”现象,使我国面临巨大的外汇储备压力。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达32017亿美元。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外储净增5081亿美元,其中引进外国直接投资1057亿美元。
从这几年的发展历程来看,尽管我国在使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发行人民币债券以及与别国签订货币互换协议等方面取得了不少进展,但人民币使用的不对称特征十分明显,人民币更多的是中国进口商的结算货币,而不是出口商的结算货币,这与人民币回流渠道和机制的不完备有关。
在人民币输出渠道进一步拓展的同时,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仍未真正建立起正常的回流渠道。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刚刚起步,目前人民币在国际市场的存量仍相对偏少,使用途径有限,外商持有人民币意愿不高,使得我国企业在出口业务过程中回收人民币存在一定难度;另一方面,人民币的回流渠道略显狭窄。
近年来,随着人民币“走出去”规模不断增加,建立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机制已成为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使用的重要条件。
今年以来,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逐渐加快。1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支持境内机构以人民币开展境外直接投资。6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首次公开明确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的试点办法。8月底,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通知,将针对境内企业和个人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扩至全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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