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境内外资银行2016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的批复》,批准境内外资银行2016年度中长期外债额度规模总额为200亿美元,有效期为今年4月3日至2017年3月31日。批复指出,如核定的中长期外债额度不足,根据外资银行业务经营实际需要,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申请调增一次。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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