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名单出炉 15市入围


时间:2016-04-28





  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在前15位的城市进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范围,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石家庄市、四平市、杭州市、合肥市、平潭综合试验区、景德镇市、威海市、青岛市、郑州市、广州市、南宁市、成都市、保山市、海东市和银川市。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21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于近期组织了2016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评审工作。


  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在前15位的城市进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范围,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石家庄市、四平市、杭州市、合肥市、平潭综合试验区、景德镇市、威海市、青岛市、郑州市、广州市、南宁市、成都市、保山市、海东市和银川市。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25日-2016年5月1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联系电话:010-68552520,010-58933058


  传真:010-68552520,010-58933981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2016年4月25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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