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和外汇局发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基础额度标准。
据中国证券网报道,通知指出,外汇局对单家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实行备案或审批管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在取得资格许可后,可通过备案的形式,获取不超过其资产规模或其管理的证券资产规模一定比例的投资额度;超过基础额度的投资额度申请,应当经国家外管局批准。境外主权基金、央行和货币当局等机构的投资额度不受资产规模比例限制。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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