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宜盲目向中西部转移


时间:2015-04-30





在经济新常态下,随着我国制造能力的大幅度提升,东部地区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呈现产能过剩态势,通过产业转移,不但使东部地区更积极地寻求产业升级,中西部地区也可根据自身优势承接产业转移而实现快速发展,实现区域发展共赢局面。然而,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宜盲目地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一方面,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仍有一定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不宜照单全收产业转移,而要避免潜在的风险,有序承接产业转移。

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仍有一定发展空间。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发展,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由于土地、劳动力、能源等生产要素供给趋紧,加上市场需求饱和、资源环境约束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加工工业和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趋势日趋明显。但从总体看,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仍有一定发展空间,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空间与优势短期内不会消失。如,我国纺织服装出口在全球份额从2008年的26.2%逐年提高到2011年的32.2%,2012年东部地区江苏、浙江、上海、广东、山东等五省市纺织业投资、产值和出口分别占全国的47.6%、71.5%和71.6%。值得注意的是,从国际经验看,产业升级也是一个长期过程,不能人为的“拔苗助长”,即简单地将劳动密集型产业全部转移。我国东部地区部分地方盲目地转移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但新兴产业还未充分发展,在短时间内难以替代传统产业,容易导致产业空心化。总体看,目前我国东部地区正经历结构调整的阵痛期,劳动密集型产业外迁过快,可能影响当地就业,进而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的稳定运行。为此,东部地区还应大力发展优势劳动密集型产业,不断延长产业链,打造完整的价值链。同时,在产业升级过程中,东部地区应注意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研发设计等现代劳动密集型服务业。

中西部地区应有序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

中西部地区具有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明显改善等优势,具备积极承接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条件。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进入加快发展阶段。产业转移不仅弥补了中西部地区资金不足,还带来大量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就业水平,加速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缩小与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2014年上半年,从固定资产投资看,东部地区同比增长16.3%,而中、西部地区则分别增长19.2%、18.6%,均高于全国17.3%的水平;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8%,其中东部地区同比增长8.4%,中、西部地区分别同比增长8.8%和10.8%,中西部经济增速在产业转移作用下加速上扬。

在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过程中,由于部分中西部地区产业准入门槛较低,过于看重眼前利益,急于创造政绩,也带来许多问题。如,不注意环境保护、不珍惜土地资源、不关心节能降耗、不考虑产能过剩等,在经济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产业层次低、核心技术少、市场竞争力弱以及环境和土地承载力低的矛盾也愈加突出,为今后发展留下许多隐患。因此,中西部地区应有序承接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一是从注重数量扩张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有选择、有条件地进行产业承接,凡是转移之后产能得不到提升、技术得不到优化、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得不到增强的产业和项目,一般不宜承接,尤其要避免被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转移。二是防止对环境资源的破坏,注重节能降耗,保护土地资源,对污染十分严重、处理能力不强、处理成本过高、节能降耗不达要求的企业与项目,坚决拒绝落户。同时,按照项目的投资强度、产出能力和市场状况供应土地,保护好土地资源。三是在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布局指导下,加强区域内的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结合各自的实际,找准定位,培育发展特色产业,避免产业趋同和恶性竞争。

来源: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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