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订后的《森林食品认证标准》发布。根据认证标准,森林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来自良好森林环境,具有原生态、无污染、健康、安全等特性的各类可食用林产品。主要包括蔬菜、水果、干果、肉食、粮食、油料、饮料、药材、蜂品、香料和茶叶共11类。
发展森林食品,在我国确实“钱”景广阔。目前我国森林面积达到2.08亿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森林蓄积量达到151.37亿立方米。这些丰富的森林资源是一个巨大的绿色宝库,蕴藏着丰富的食物资源。以森林蔬菜为例,有资料显示,森林蔬菜在我国约有63科700种左右,最常见的约有192种,其中草本植物110种、藤本植物约12种、木本植物约70种,大多数处于野生状态,部分由人工栽培,年平均生产量约20亿公斤。我们确实有必要把这些“山货”变成“山珍”。
开展森林食品认证,一来可以开辟食物生产新途径,减少我们对基本农产品的消费依赖,同时还丰富了我们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二来可以充实甚至丰富一些老百姓的钱袋子。据报道,在我国近7000万贫困人口中,有60%主要分布在生态系统十分脆弱的山区、林区等。
如何帮助这些地区的百姓脱贫,走上小康路,是当务之急。建设森林食品基地,发展森林食品,自然是一条值得探索的出路。
不过,发展森林食品固然意义重大,也要注意可持续性,不能向森林无休止索取。同森林资源一样,虽然森林食物资源可以再生,但其生长周期较长,如果我们过度采集、攫取,再生的速度恐怕远远赶不上采集、攫取的速度。去年曾有媒体报道,由于近年来松露身价涨了近百倍,一些松露产地引来掠夺性挖采,使得松露产量剧减。某地的松露产量从上世纪90年代的180多吨已下降到去年的60吨左右。如果不加以节制,这种减产势头还将继续下去,这显然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既然森林食品源自于森林,发展森林食品时就要杜绝杀鸡取卵,不能对地表、树木等生态环境有所破坏,哪怕有必不可少的破坏,也要在破坏后及时修复和补偿。比如对根茎裸露的植株及时培土,免得其被暴晒而死;对地表裸露之处及时植绿,免得造成水土流失。发展森林食品,除了一部分直接来自于森林,大部分还是应该实现人工培育,比如人培育松露,就可减少对自然生态的破坏。总之,森林食品要在维护森林生态平衡和保护物种多样性的前提下,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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