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降价别重蹈覆辙


作者:罗瑞明    时间:2012-08-13





  国家发改委即将公布新一轮药品降价方案,涉及品种将包括抗肿瘤药、血液制品药物等。据悉,此轮药品降价幅度最大或超过20%。


  要算起来,药品降价有近14个年头,大大小小也有20多次了,从数目看,多数药品几乎都降了一遍,可是有的便宜的药被“降价死”,而有的药却不降反升。此次药品降价潮是否会重蹈之前的覆辙呢?


  要说起来,药品降价难,难就难在“以药养医”的机制。在此种机制下,药品价格越高,医院的加成就大,利益就越多。因而,自然就会选高不选低,即使面向社会招标,也难杜绝医院采购高价药的冲动。再则,药品从源头到销售,要经过不少的关卡,每过一道关,就得加上一道费,而药品价格低,按比例加的钱就少,因而导致低价药往往坐“冷板凳”,而高价药却备受青睐。
  对于药企来说,药品降价如果能剔除水分,对其利润影响并不大,可是需求决定生产,厂商即使想降价,下游销售方不采纳也没用,因而只能来个变通,在“药”上做文章,由此出现这些怪象:有的药原封不动,改个包装换个头衔,冠上新名或者注明特效药,身价就抬高,价格猛升;还有的更巧妙,从数量上偷工减料,以冲淡药剂,减少颗数进行变相涨价;而对于原来利润就小或者保本经营的药,干脆就让其消失,来个“降价死”。因而,即使再降价,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难以见效。


  药品一而再、再而三地降价效果并不大,按说主管部门不会不知道。目前医药实行的是多头管理,发改委负责药价的调控,卫生部分管医院,药监局分管药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因而对药价虚高的监管,往往是“按下葫芦起来瓢”。


  药品降价要降得实,不在药品之中,而在药品之外。对以往的降价药要进行“对号入座”全面检查,对于变相提价或者“降价死”者应严格查处,尤其是要加快医疗改革,破除“以药养医”的机制,如此,药品降价才能收到成效。(罗瑞明)

来源: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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