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反倾销应诉之余转型自救是根本


时间:2012-09-19





  9月6日,渐近中秋的华夏大地本应迎来收获的喜悦,但对中国光伏企业来说,却是无比梦魇的一天。当日,欧盟宣布正式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将超过20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达1300亿元以上。这就意味着,迄今为止中国面对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就此拉开帷幕。


  欧盟委员会在其公告中表示,本次反倾销调查的产品包括晶体硅光伏组件、电池片及硅片,其范围较今年5月18日美国“双反”的范围有所扩大,国内将有数百家企业牵涉其中。按照反倾销程序,欧盟将向被诉企业发放4套调查问卷,给予30天的答卷时间,特殊情况可延长2周。此后,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在立案后60天到9个月之间,欧盟委员会将作出初裁,其间可能向被诉企业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初裁之后,中国企业仍有机会积极应诉。终裁将在立案后12个月、最迟不超过15个月内进行,即最迟到明年12月5日前后,此案将给出仲裁的最终结果。一旦被认定倾销,中国企业将可能在此后5年内被持续征收反倾销税,此后才有机会获得复审。期间,欧盟将根据中国涉案企业的规模、出口情况、出口金额等选取抽样企业,对其调查并给予单独的反倾销税。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欧盟未承认中国光伏产业市场经济地位,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倾销事实的认定将选取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作为替代国,以对中国光伏产品的正常市场价格进行判断。在欧盟的立案文件中,这一替代国选择了美国。而此前美国对中国光伏企业公布的高反倾销初裁税率,是建立在以泰国为替代国基础之上的。


  价格催化美“双反”的连锁反应


  一直以来,欧美等国家都拒绝承认中国光伏产业市场经济地位。5月18日,美国商务部经初步裁定,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生产商或出口商在美国销售光伏组件产品过程中存在倾销行为,并对中国出口美国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征收31.14%至249.96%的反倾销关税。时至今日,曾扮演力促美对华光伏“双反”贸易战“主角”的德国Solarworld再次联合几家欧洲企业向欧委会提交了申诉书。


  就欧洲光伏市场来看,在欧债危机以来,各国光伏产业都出现了经营困难、破产倒闭等情况。同时,各国光伏组件生产商也为了争夺欧盟市场,在欧洲大打价格战,其中,德国公司也在全方位的拉近与中国产品的价格差距。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出口到欧盟的光伏产品价格在0.8欧元/瓦~0.85欧元/瓦之间,欧盟同类产品均价为1.07欧元/左右;而目前中国出口到欧盟的光伏组件价格在0.48欧元/瓦~0.5欧元/瓦,欧盟厂商的同类产品的行业均价在0.6欧元/瓦左右。由此可见,中国产品同欧洲同类产品的价格差距已经很小了。


  但是,以德国Solarworld为代表的欧盟光伏企业在不考虑中国特殊的财务市场状况及劳动力成本的前提下,在美对华光伏“双反”的怂恿下,仍不接受目前微小的产品价差,并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对中国光伏组件反倾销调查申请。


  由此可见,此次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是在有特殊原因的微小价格差距的前提下,欧美对中国光伏贸易战的延续。


  政府支持行业组织积极应诉


  在前不久,德国总理默克尔访华期间,中德领导人曾就反对贸易保护主义,通过对话的方式解决包括光伏产业在内的一切贸易摩擦,避免“双反”等一切贸易壁垒等问题达成一致。在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立案后,默克尔通过其经济顾问向中方表示,其在中国访问期间,有关通过磋商解决贸易问题的承诺不变。对此,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这是中欧磋商的基础,欧盟应该看到,面对当前全球范围的金融危机,磋商是双赢的,如果不磋商而单方面采取限制贸易的措施将使双方都收到损害。”他指出,欧盟向中国出口了很多的光伏产品的原料及设备,中欧光伏产业是一种相互依存、互利合作的关系。中国光伏产业一旦发展受到限制,势必也将对欧盟企业产生巨大影响。他表示,近日将派出副部长级代表团赴欧洲交涉光伏贸易案。


  9月7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发表声明表示,硅业分会强烈反对欧盟就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调查,并呼吁欧盟采取正确措施,反对贸易保护主义,避免中欧双方利益进一步受到损害。硅业分会将高度关注本案后续进展,并将全力协助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应对本次事件,为中方企业提供帮助,维护中方企业的合法权益。


  内业人士表示,中国光伏企业在接下来面临的诉讼过程中,可以采取灵活的应诉策略。首先,欧盟此次调查其焦点是在价格上,以美国为价格替代国,显然将导致中国光伏企业不能获得公平的待遇。但是,同时中国光伏企业也可以合理利用这一规则,在光伏产业层面证明其生产是完全独立的市场经济活动,从而获取单独的税制待遇。其次,由于欧盟对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矛盾观点,其对我国企业的不公规定,也增加了欧盟企业违反实体和程序的可能,中国是世界贸易组织的第143个正式成员国,这就意味着欧盟在总体上是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的,但其在此次诉讼中拒绝认可中国光伏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那么就有了光伏企业“分别裁决”的可能。在此基础上,光伏企业可以从诉讼技术出发,否认其调查的合理性,严究其违反“非歧视性原则”的行为,比如欧洲其他地域企业仅接受“欧盟市场五条标准”调查,而中国企业同时要附加经受市场经济地位调查,这本身就是歧视行为。光伏企业可以利用欧盟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矛盾观点,否认其调查的合理性。


  应诉之余转型自救是根本


  长期以来,我国的光伏产业一直都是“三头在外”,即光伏产品主要依靠出口、生产原料和关键设备则依赖进口,这种格局是不健康且脆弱的。比如近1年来,国内光伏企业几乎持续亏损,全产业链产品1年时间暴跌超过60%。各企业只能依靠相互压价销售来套现维持生存。


  面对行业产能过剩、企业无序竞争的局面,光伏业界“产业整合”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整合过程中,政策扶持优势企业作为整合主体,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自由选择整合并购对象的方式,普遍得到业界认同。而就中国光伏产业而言,整合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整合的过程,是资源、产能合理配置的过程,加速开启国内市场才是关键。


  积极转型及开拓国内市场,是为了中国光伏企业更长远的发展。天合光能公关总监范睿峰表示,当前形势对中国企业相当不利,而应对的最有效的途径是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开启国内市场。


  好在中央及地方政策层面正在发力开启国内市场扩容。首先,温总理此前在江苏调研时曾指示,对于光伏行业面临的产能过剩,应通过行业整合以及兼并重组来解决。其次,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显示,将推进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到2015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2100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装机1000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装机100万千瓦,并网和离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累计集热面积达到4亿平方米。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累计集热面积达到8亿平方米。第三,据了解,国家层面,除大幅上调中长期光伏装机目标外,还将出台分布式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的具体管理办法,力促市场需求释放。青海省也表示,今年底前,青海将集中建设一批100万千瓦光伏项目。这在众多分析人士看来,充分表达了政策推动产业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的明确意图。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所林伯强教授表示,国内市场目前正在渐渐开启,但需要一个过程,在目前光伏产业四面楚歌的形势下,国内光伏产业或将在2~3年内痛苦的度过产业整合期。而在这个过程中,转型自救是关键,政府必须要有所行动,采取措施加大太阳能光伏发电等终端产品应用,扩大光伏产品国内需求市场,经过2~3年的整合后,中国光伏作为朝阳产业必将走出低谷。

来源:中国有色金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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