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增速超市民勿陷入“数字陷阱”


作者:何勇    时间:2013-01-18





  长期以来,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和城乡差别,一直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均衡发展、协调发展、科学发展和扩大内需的一大瓶颈和难题,也成为影响人才下乡和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现在中央正式提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要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无疑会成为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动力,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不过,作为长期生长、生活并工作在农村的乡镇公务员,笔者认为,我们在为中央提出农民收入增速超市民的新政策鼓掌和欢呼的同时,需要谨防陷入数字陷阱之中,不能只是在数字上实现农民收入增速超市民。

  事实上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早在2010年,我国农村居民全年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4.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的名义增长幅度和7.8%的实际增长幅度,这是1998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实际增速首次超过城镇居民。到了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名义增长14.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名义增长1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农民收入增速再次超过城镇居民。换言之,农村收入增速连续两年超过城镇居民,所以很多专家学者给出“刘易斯拐点”已经到来的观点和结论。

  然而,我们比较1996年前后较高通胀时期农民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居民和2010年、2011年农民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居民,不难发现,1996年前后农民收入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农产品价格急升,而近两年农民收入增速提升已经和农业收入关系不大,与农产品价格波动联系也不大,主要是工资收入的快速增长直接推动了农民收入的快速提高,背后的实质是与近两年的“民工荒”背景下,用人单位提高农民工工资有关。说白了,在工资性收入占据农民收入绝大部分的新形势下,外出务工农民收入增速决定了农民收入的增速。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农民工收入增速加快带动的农民收入提升,从本质上讲,与农民收入增速加快没有实质性关系,甚至可以说与农业、农村都没有直接关系。现在的农民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居民,实质上是户籍制度下的数字成就,是城乡二元体制的结果,农民的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居民,只不过是户籍农民收入的增速超过了城镇居民,并不是行业上的农民收入增速超过了城镇居民。另一方面,即使农民收入增速超过了城镇居民,但是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之间在绝对数额上看,差距是越来越大。换言之,农民收入增速虽然在表面上超过了城镇居民,但是实际收入是农民比城镇居民越来越少,农民比市民越来越穷。

  因此,笔者认为,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居民,必须明确定义为长期生活、工作在农村的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城镇居民,要让农民的农业收入增速超过市民的工资性收入,而且在数额的绝对数据上差距要越来越小,而不是户籍农民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居民。一方面必须进一步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步伐,减少农业人口;另一方面在农产品增量不一定增收入的新环境下,必须创新农业和农村组织,提高农产品的品牌价值和单位价格,提升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何勇)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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