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好政策最后一笑了之


作者:胡立彪    时间:2013-02-16





北京市商务委在去年11月搞了一个月的家具以旧换新试点,之后就没有下文了。就在人们以为这事可能因为遇到困难不再搞下去的时候,近日召开的北京“两会”传来消息,市商务委一位负责人表示,家具以旧换新政策还将继续推行下去,但什么时间执行、具体采取什么方式补贴正在研究中。

能继续推行当然是好事,“正在研究”当然也是必须的。或许正是由于研究工作做得不够到位,那一个月的试点,实话实说,其实并不算成功。不成功之处有很多,最显著的一点,就是以旧换新的整个过程过于繁琐,商家和消费者对此都有抱怨。按照《北京市家具以旧换新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消费者只需经历买新交旧、填写申报表就可领取补贴。白纸黑字写的简单,但真操实练做起来复杂。首先,消费者需要买新家具并获得家具发票;若新旧家具不在一个地方,消费者需要自行将旧家具送往卖场对应的仓库获得凭证,或者按照距离缴纳至少200元费用让家具企业回收家具以获得凭证。然后,要在规定时限内带着相应的证件去销售企业处填报补贴申请表,待一一审核通过后,需再等数日才能获得家具售价10%(单件家具不超过1000元)的补贴金额。

想想看,假如消费者购买了一件3000元的家具,为了区区300元的补贴,不仅要搭上自己的旧家具,还要搭上各种跑路花费和时间,是不是就有些不值了?事实上,许多消费者还真的认为不值而打消了“享受”这一政策利好的念头。而正是由于看到了消费者的“不值”,一些商家就通过另一种“值”的方式拉拢消费者,以冷落以旧换新。比如有商家这样做:既参加以旧换新,同时自己也推出9折优惠,但消费者只能在这两项活动中二选一。这显然会置以旧换新于不利。账很容易算:假如一套沙发1万元,以旧换新补贴是1000元,而商家9折优惠也能便宜1000元,而后者还不用搭上旧沙发以及领取补贴的功夫。小学生也能明白何者合算。以旧换新就这样被一些商家架空了。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行过程中,曾出现过各种骗补现象,家具以旧换新试点期间类似的骗补也移植过来。对于一些有刚性需求的消费者来说,他们家中没有旧家具,而若想参与以旧换新就只能采取“变通”的办法,比如到二手家具市场淘些旧家具。尽管他们这么做并没有主观恶意,但以实际效果看,这样做就违背了以旧换新政策的初衷,让该政策失去了意义。

对于那一个月的试点工作,官方的评价是“效果不错”。但怎么个不错法,却没有什么有力的数据支撑。有媒体调查后这样结论:消费者对这项以旧换新政策,是从最初的期待到慢慢了解,最终却一笑了之。而很多商家也因为回收家具运输成本高以及补贴计算等问题表现消极,不甚感冒。一个本来看上去很美的政策,为何遭遇冷场?根本的问题还在于政策设计过于大而化之,细节的可操作性不强。以旧换新政策虽然初衷是通过给消费者实惠,让利于民,以期拉动消费的,但是设置的门槛太多,以至于先用实惠引来客人,再用门槛把人绊倒。当然,试点中暴露出来的种种不足,也为今后对政策进行调整提供了方向和动力。希望这个政策经过研究能够查漏补缺,有所改进,待正式出台的时候,能让普通消费者获得真正的便利,享受更多的实惠。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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