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以旧换新”政策的国内首例试点城市的首月试点于11月30日告结。
12月4日,中国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委获悉的统计数据显示,5家试点销售企业在前25天内以旧换新销售金额已突破亿元,占同期同类家具总销售额的三成以上,单日销售量最高达2376件。
作为今年北京市政府拉动消费的重要政策,也是国家商务部作为全国推广的政策流程设计和实施效果评估的首个试点地,此前从企业自发推行到政府酝酿、推出的一年多时间里,家具“以旧换新”都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如今,政策一朝落地便斩获过亿销售的战绩,使得家具家居业对于家具“以旧换新”的全国推广和更大品类面积的政策扩容有了新的期待。但中国商报记者观察、梳理这一个月来的试点情况,以及结合业内人士的采访认为,家具“以旧换新”在迈上全国推广的这条路之前仍是流程繁琐、实效缺乏、回收处理艰难等遍地荆棘。
拉动三成消费 家具以旧换新“初试啼声”
11月1日,5家企业包括居然之家、红星美凯龙、集美家居、城外诚家居广场、蓝景丽家大钟寺家居广场,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试点。
12月4日,中国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委获悉最新统计数据,11月1日至11月25日,5家试点销售企业销售以旧换新家具18584件,金额1.06亿元,占同类家具总销售额的24.2%,单日销售量最高达2376件。
显然,政府层面推动的“以旧换新”远比企业市场层面的力度更大。今年以来,受房地产住宅调控影响的颓势的家具家居业尤其是将“以旧换新”视为了提振市场的一剂强心针。
但由于家具以旧换新并非只有“换新”的销售环节,在销售截至11月30日后,家具以旧换新整个政策的领取补贴和回收处理的工作还在进行当中。
北京市商务委服务交易处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家具销售企业开具以旧换新凭证截止日为明年1月20日,领取补贴的截止日是1月31日,这意味着目前还处于以旧换新工作中重要的补贴发放和回收处理环节的进行时,对于整个政策的实施效果还不能下结论,对于后续家具以旧换新政策是否继续推行以及如何开展也没有定论,尚待整个工作结束后再做评估和决策。
不过,积极的依然是家居卖场。还在11月30日之前,居然之家和红星美凯龙、蓝景丽家等大部分试点家居卖场都表态称试点结束后,家居卖场仍将自行推行以旧换新活动,企业仍给消费者补贴5%的额度。上述家居卖场告诉中国商报记者,从本月1日至30日,以旧换新的销售额占到了当月整体销售的三成以上。
“以旧换新拉动的是潜在的有效需求的总量。”北京国安佳美家具有限公司区域经理杜凯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比较不能增加市场有效需求的总量,只能改变分配蛋糕的多少的家居企业自发的常态化的打折促销活动,政策着力的以旧换新当然更能促进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做大整个市场蛋糕。
家居行业资深观察人士吴厚斌注意到政策作用的效果则不仅仅只是销售带来的“商机”。他发现,尽管只试点了一个月,但北京家居卖场在“以旧换新”政策的作用下出现了管理升级、企业经营规范的行业深层次变化。
这是政策的倒逼效应。北京市商务委网站对家具“以旧换新”设置了网上公示和投诉平台,并要求5家试点企业的上网公示与北京市商务委的网络实现同步,明码实价和规范经营就成为了政策实施的前提条件。
“各个卖场的标价未必相同,但参与家具以旧换新,成交价必须一致,否则会被取消资格。”红星美凯龙京沪·西南大区总经理王伟表示,“这逼得企业不得不加强管理。”
此外,相比家电等明码实价的标准制式商品,家具代理商大多持个体经营牌照,销售家具时不给顾客开发票是常事儿。而据以旧换新试行政策的规定,消费者享受的10%补贴中,分别由政府和企业承担5%,其中政府承担的5%由企业垫付,没有有效发票,企业根本无法从政府部门领回这部分补贴。“对于一些本来就经营正规的企业来说,开发票、缴税是很正常的,但有些不规范的企业,就不得不规范起来,对企业长远发展有好处。”吴厚斌表示。
消费者“不领情” 政策流程设计还存诸多疏漏
“以旧换新”确实是给换家具的消费者和提振消费疲软的家居市场找到了一个理由。
但是,在激发消费者热情的同时,消费者的体验还是受到了政策流程设计带来的诸多“麻烦”。
首先是政府规定的单件补贴不超过1000元的额度被认为仍有些“不过瘾”。“10%的补贴只相当于打了一个九折,而事实上家居市场常年折扣不断,各种总裁签售活动甚至能到四折、五折。”11月27日,在城外诚家居卖场选中一款实木书柜的女士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家居卖场经常会有折扣,相比这些折扣,10%的补贴也是变相的打折,没有实在的优惠,吸引力并不大。
相比起家居卖场常态化、低价化的价格促销,家具“以旧换新”10%的补贴就成了“鸡肋”。
在一部分消费者看来是“鸡肋”的原因还在于家具标价的不定让10%的补贴也看不到实质利好。
虽然各个家居卖场都宣称“明码实价”,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即使试点的集美家居、蓝景丽家等都普遍是消费者熟知的砍价、议价销售模式。“砍一半甚至都不为过。”一位消费者告诉中国商报记者:“我们不可能对每件产品的价格都记得很准确,不可能天天跑家具卖场,只能看折扣或返利,所以很可能砍了半天价,加上以旧换新,结果却还可能花了比平日更多的价钱。”
而政府并不能对销售单据上填写的家具型号进行监督,亦没有产品图片进行跟踪,商家只要将商品的代码交换,商品价格就能“轻松”变化,由此政府对商家明码实价的监督也就流于形式了。
而在中国商报记者的走访中,多数消费者都认为旧家具价值各有不同,补贴额度应该有所区别,不应所有旧家具“一刀切”,按照同样的标准给予补贴。
在补贴的领取上,参与了以旧换新的消费者表示,手续略显麻烦,先买新家具补贴再打到消费者账户上,一到两个月的周期过长。
而中国商报记者还了解到,由于北京商务委未对“家具销售企业”明确规定,多数卖家表示对于新旧家具不在同一地方的情况,只能请消费者自行送到指定回收仓库地点了,很少有商家愿意进行“有偿服务”。据北京市商务委公示,当“家具销售企业”将新家具送到消费者家中时,同时拉走旧家具,如果新旧家具不在同一地点,可以有偿对消费者进行服务。
而消费者抱怨的还有,北京政策规定只有四类产品参与到以旧换新的活动:柜体、沙发、床具、桌椅。但是除了一些家具会出现难以明确种类的新家具外,商家也认为,家具类型和家具数量要一一对应的流程设计过于严格,不利于消费需求的改善。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饰装修委员会秘书长张仁更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其实除了卖场销售外,目前家装公司对接的家具采购和团购、集采也占到市场份额的半壁江山,以旧换新政策也应覆盖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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