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矿企“走出去”须迈出理性步伐


作者:刘艾瑛    时间:2013-11-14





  在近日召开的2013年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民营企业“走出去”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也是参会企业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投身海外矿业,遇到的问题更是复杂多样,给“走出去”的民营企业增加了诸多不确定风险。

  记者将从全球重要成矿带的资源潜力到重点成矿带的星级评价,以及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现状最后至如何提高企业的海外竞争力,多视角解读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以期帮助中国民营企业规避风险,厘清海外发展的思路。

投资现状:体量庞大成败参半

目前,全球有180多个国家有矿业产业,其中100多个国家对外开放矿业,60多个国家的矿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虽然这两年中国海外矿业投资有所回落,但投资额和项目数仍体量庞大。据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共有173个中国海外矿业投资项目,投资额为151亿美元;2011年达到顶峰,共有289个项目,投资额为196亿美元;2012年开始回落,但仍有166个项目,投资额为76亿美元。

  在这些海外矿业项目中,国有企业不再是一枝独大,民营企业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国矿业联合会对受理的中国企业境外矿业投资项目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国有企业投资额为12.15亿美元,民营企业投资额为19.21亿美元;国有企业项目有30例,民营企业项目有73例。以目前的情况看,民营企业虽然规模尚小,但在投资总额和项目总量上已经超过国有企业,这说明民营企业已具备相当实力。随着一些主要矿业国家对中国国有企业在资源领域投资限制的扩大化和显现化,民营企业成为境外投资主力的趋势还将持续。

  中国境外矿业投资金额和项目数量是巨大的,不过主要的资金来自跨行业企业,而非矿山企业。有数据显示,前者的投资额是后者的4倍多,这与统计的境外投资企业备案资料相吻合。今年1月~9月,在矿业投资备案的企业当中,超过半数是没有矿业勘探背景的投资公司或者贸易公司。

  同时,境外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特征,其中合资合作形式所占的比例明显提高。去年1月~9月,境外矿业开发项目一共有99个,其中独资项目只有26个,另外73个项目均为与当地企业合资,73个项目当中只有32个项目是中方控股。

  近年来,中国企业到境外投资逐步从以全域投资为主,转向风险勘探为主,虽然成功率相对比较低,但是勘探项目数量逐渐增多。主要原因是前几年投资海外成熟矿山的企业投资额数倍增加,但矿产和国际大宗价格的下跌导致收益率相对较低;另一个原因是收购成熟项目资金量比较大,地勘单位资金实力比较弱,但是有专家和专业设备,风险勘探找到比较有价值的矿藏,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快速回收投资。

  引起业内关注的另一现象是,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虽然这两年有所回落,但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至2013年期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速度超过了50%。与这种迅速增长不相匹配的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矿业项目几乎是成功与失败参半,甚至失败略多一些。

原因解析:涉及面广困难更多

矿业投资本身就是高风险、高投入、高技术含量的,而“走出去”的民营企业涉及的投资矿种和项目所在国范围广。主要矿种有铜、煤炭、金、铁及其他矿种;主要投资目的地既有发达经济体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地区,主要分布在南部非洲、赞比亚、加拿大、拉美、东盟、澳大利亚、西非等国家和地区。

  这些矿的投资开发要求相应勘查勘探、水文地质、生产技术、设备、经营管理等多方面配套支持。对于矿山企业而言,采矿的价值链是“资源-储量-规划-品位控制-选厂”,价值链上每个后续环节都与前面的环节息息相关,也就是说,如果最开始选择的资源就有缺陷,那么后续的几个环节都会受到影响。在资源和储量估算方面,主要风险表现在过高或过低地估计了资源品位,针对某一选定的采矿方法,矿石贫化率估计不准确,实际不能达到所采用的边界品位,不重视岩土、选冶和水文地质工作。在矿山设计方面,风险主要表现在不正确的采矿方法,采场和边坡岩石力学参数有误,采矿通道设计不合理。在开发和生产环节,风险主要表现为错判了岩石性质,开拓量不能满足矿石供应,低估了设备的需求量,或是选择设备只依赖于厂家说明,选择了不恰当生产设备。在成本估算环节,主要风险来自低估了基础设施费用和生产成本,以及忽略了货币兑换率的变化。

  而在非洲的一些投资项目,由于当地基础设施普遍较为薄弱,所以不仅要建设生产项目,还要建设当地基础设施,有的项目甚至基础设施投资占到了总投资的70%,而生产成本只占总投资的30%。这要求“走出去”的民营企业应是全能型。

  其次,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还必须面对项目所在国的政策法规、人文环境、宗教信仰等诸多复杂因素。企业必须充分熟悉了解项目所在地国家的基本概况、地质矿产特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服务规则、矿业外商投资准入政策、矿业管理体制、矿业权的申请流转流程、矿业权的经营要求、矿业税费制度、投资风险和投资机会等,涉及项目所在地国家目前地质工作程度、矿业权持有人状况、矿业对外开放的程度、矿业权的生命周期、开采以后原矿石能否出口,以及该国和中国之间的双边贸易和投资关系、企业遇到问题后能否求助国际仲裁等具体实际问题。

  如果在投资前对项目所在国政策没有进行充分了解,那么有可能对“走出去”的企业造成灭顶之灾。比如2013年1月乌干达禁止铁矿出口,还有津巴布韦规定当地人必须持有矿企51%的股份,外资最多持有49%的股份。再如,非洲国家对外商投资采矿业采取限制政策,要求更多价值留在当地的趋势愈加明显,非洲有可能步东盟各国后尘,掀起限制原矿出口的潮流。这些都会增加企业投资的不确定风险。

  而中国境外矿业投资的资金主要来自跨行业企业,跨行业既包括做贸易的投资矿山,也包括做黄金的投资钾盐,后者虽然都属于大矿工范围,但完全是两个行业,懂黄金的并不懂钾盐。

  这些没有矿业勘探专业背景的企业“走出去”面对的主要竞争对手是以美国、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南非等传统矿业大国为主要代表的跨国公司。这些跨国公司大多有上百年的经营经验,具有丰富的商业运作知识和国际资本运作经验,并且矿业资本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配套市场发育完善,与之相比,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时间短,经验明显不足,还不熟悉国际矿业的经营管理。

  另外,短期效益也导致中国企业缺乏对外投资的长远规划。勘探开发是保持矿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前些年中国“走出去”的企业大多集中于成熟类的矿业项目,对于上游的孵化器项目、勘探类项目,因为开发周期比较长、资金要求比较高、投资风险相对比较高、一般企业没有兴趣进入,形成了“好的成熟项目买不到、孵化器的项目储备不足”的局面。

  除此之外,中国企业“走出去”还要面对当地政治、劳工、环保、社会责任等一系列问题,这些无疑都增加了投资难度和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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