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明确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重点和要求,对于全面建立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于缓解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优化城乡建设用地格局、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水平、促进政府职能和发展方式转变;对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都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业内普遍认为,随着土地制度的改革,允许进入城市的农民将农村宅基地流转,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等措施,将为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供应。市场寄希望于土地供应量的增加可以降低地价,从而有效地降低房价。
随着《决定》内容的逐步落实,我国的房地产业将不断朝着平稳健康的方向发展。
虽然在《决定》中关于“房地产行业”的着墨不多,有人更是认为没有“消息即是好消息”,但是在备受瞩目的地产行业平静中也许正酝酿着重大调整。
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会议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主要在房产税与建立长效机制,以及推进信息共享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中原地产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地产专家谢逸枫在接受采访时也认为:“不动产登记制度对房地产税和建立长效机制有重要作用,并不是说不动产登记对二手房或者楼市有直接的‘降价’信号,供求关系不改变,地价一直飙涨,房价怎么可能下降?”
中投顾问房地产行业研究员殷旭飞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政府出台政策会更加谨慎,楼市调控会以“维稳”、“积极引导”为主。
现状:大中城市涨声一片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了《2013年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所有监测到的信息表明,全国大中城市的房价仍然保持着涨势。
按照传统形势分析,“金九银十”的因素保证了楼市的强劲走势。
据悉,与9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只有2个,持平的城市有3个,上涨的城市达65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1.3%,最低为下降0.1%。
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仅有1个,上涨的城市有69个。10月份,同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21.4%,最低为下降了1.5%。
二手住宅价格变动情况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2个,持平的城市有6个,上涨的城市有62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1.1%,最低为下降0.3%。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2个,上涨的城市有68个。10月份,同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19.0%,最低为下降5.3%。
殷旭飞认为,根据10月份统计数据显示,主要的一二线城市房价涨幅超20%,一个是去年基数较低,二则“金九银十”住房刚需积极入市购房。四季度,房价涨幅将收窄。原因在于政府会加强行政影响力,力促房价调控目标的实现,最起码不能当第一;其次,政策出台,建立城乡统一的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及推进不动产信息联网对楼市而言是利空,影响市场预期,入市购房者积极性下降,数量或减少。
谢逸枫在采访中指出,中央调控见效,房价总体上呈现环比涨幅震荡收窄,同比涨势减速。他分析指出:“环比上涨城市个数与最高涨幅下降,一线与部分二线城市发力。一线城市房价同比均超20%,上海领涨,70个城市房价仅温州下降。市场分化趋势明显,一线涨幅仍明显高于二三线。二手涨幅高于一手。说明房价仍继续上涨,但涨幅逐渐缩小。”
总体上看,房价继续保持普涨趋势,暗示“新国五条”调控面临“真空期”与市场“消化期”。
房价上涨行情有望延续到2014年,一方面是房价惯性上涨,调控效力正衰减,房价“越调越涨”的怪圈短期之内恐怕无法打破。另一方面是地价凶猛上涨、地王频现、供不应求与货币超发为房价上涨推波助澜。
未来:房产税推进将加速
在全国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一片高歌声中,也充斥着房产税何时来、长效机制如何建立等各种探讨的声音。
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会议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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