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产能过剩矛盾突出的行业发展趋势和调整化解对策研究”中期成果。本文作者黄健柏,系中南大学常务副校长、金属资源战略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王昶,系中南大学金属资源战略研究院秘书长、教授、博导。江飞涛,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市场与投资研究室副主任,工经指数与工业运行研究实验室首席专家。
西部逆市投建热是当前电解铝行业产能过剩加剧的重要原因
我国历次工业领域产能过剩,电解铝行业总是首当其冲。然而,本轮电解铝产能过剩无论成因还是严重程度均不同于以往。本轮电解铝产能过剩是行业大面积亏损下的严重产能过剩,是历经多轮淘汰落后产能后的总量性绝对过剩,是新增产能逆市释放下的中长期性过剩。本轮电解铝产能过剩是增长阶段转换与体制性扭曲共同作用的结果。
过去五年,电解铝产能年均增长9.5%,产量年均增长13.7%,电解铝产能利用率均未超过75%。到2013年上半年,我国电解铝建成产能2897.1万吨(其中西部占59.63%,中部21.40%,东部17.89%,东北1.07%),实际产量为2357万吨(其中西部占60.79%,中部19.91%,东部18.07%,东北1.32%),产能利用率提高到81.36%(其中西部82.88%,中部75.53%,东部82.14%,东北100%)。值得注意的是,还有800万~900万吨在建,其中500万吨在西部。近年来,西部地区在能源价格优势的基础上,还以配套煤矿资源、廉价土地等优惠政策推动电解铝生产企业大量产能投资,是电解铝行业西进的重要原因。2010年以来我国电解铝新增产能90%以上在西部地区,鉴于西部地区能源价格较中东部地区有明显优势,随着电价不断上调和省际之间电价差距拉大,电解铝新建产能加速向新疆、内蒙古、甘肃、青海和云南等煤炭、水利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转移,西部地区在建和拟建电解铝规模将突破2000万吨。西部地区电解铝产量已成为电解铝第一大产区,西部电解铝逆市投建热是电解铝行业产能过剩加剧的重要原因之一。
化解本轮电解铝行业产能过剩的瓶颈在于产能“转而不移”
电解铝行业是高能耗行业,电力成本是电解铝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占45%的比重。西部地区煤炭资源丰富、价格相对低廉,新建产能具有很强的成本优势。以河南和新疆为例,河南上网电价已经达到0.6元/千瓦时,而新疆地区上网电价不到0.3元/千瓦时,青海地区电价也仅为0.34元/千瓦时左右,自备电成本甚至可以压缩至0.2元/千瓦时。按每吨铝耗电1.4万千瓦时的口径估算,吨铝电力成本至少可节省3500元。尽管新疆并不富集铝矿资源,目前也不是电解铝的重要市场,但来回内地的运输成本最多2000元。每吨如此巨大的成本差价下,电解铝产能西进合乎市场逻辑。在此形势下,采取一刀切的行政方式严格控制新建产能,不应是本轮化解电解铝行业产过剩的重点。化解本轮产能过剩的瓶颈在于电解铝行业“转而不移”。绝大部分“落户”西部的电解铝产能都是新上产能,并不是淘汰落后产能后“转移”过来的。而淘汰落后产能的老办法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电解铝行业产能过剩问题。调研发现,历经多轮淘汰落后产能,国内绝大多数电解铝生产线都达到160kA的标准,有的企业甚至已经达到300kA的标准,处于160kA以下产能只有50万吨。历次经验表明,为达到国家规定的产能下限,企业争相扩容,地方政府在GDP的冲动下也总是倾力相助,结果是产能总量越减越多。因此,以顺应市场的方式化解过剩产能,为中、东部地区的产能转移和退出创造良好的环境是政策转变的重点。
化解产能过剩的着力点在于完善产能转移与援助退出机制
不具成本优势的中、东部的产能没有退出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健全的退出机制,使得企业、地方政府、职工等利益主体成为产能退出的阻力。电解铝工业作为固定资产占比很大的行业,除非是在极端情况之下,否则企业不会采取申请破产或出售资产的方式来应对亏损,也就意味着企业不会主动退出原有产能。从调查情况看,民营电解铝企业大多是新上的,采取的是“煤电铝一体化”或“水电铝一体化”发展模式,往往更具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即使在当前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不少民企仍有盈利。不同于以住,国有企业在本轮产能过剩治理中反而面临更大的压力。然而在国有企业进行退出时,地方政府出于对GDP以及地方维稳问题的考量,企业员工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都会成为国有电解铝企业产能退出时的障碍。单纯的使用“强制性退出”的方法对落后产能进行淘汰其效果并不明显。
因此,化解电解铝行业产能过剩的政策着力点在完善产能转移与援助退出机制。一是由以设备大小、企业规模为淘汰依据向以能耗、环保指标为重点促产能转移。实施差别电价,严格控制高电价地区电解铝产能,对低电价地区新建产能仍应严格执行能耗和环保政策,尤其要规范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行为,避免提供廉价土地、廉价配套资源等方式吸引电解铝企业投资或承接产能转移,以防造成新一轮产能过剩;制订电解铝产能转移指引,发布境内外产能转移重点区域投资信息,建立省际合作机制,积极有序引导电解铝产能向能源丰富的西部地区转移、甚至向资源丰富的东南亚转移,逐步推进城市铝冶炼企业转型或环保搬迁,实现高电价地区电解铝产能实质性退出。
二是由奖励厂商退出向减少社会成本转变。按照85%的产能利用率计算,保持“十二五”规划提出的2400万吨产量规模,应淘汰400万~500万吨左右,预计分流员工5万人。加快建立产能淘汰企业关停并转情况通报机制,适时掌控职工队伍稳定与安置情况,防止群体不稳定事件发生;各级政府应做好调整过程中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对于受影响比较大、经济欠发达的中部市、县,中央财政应予以一定的支持;发挥社区基层服务功能,深入困难家庭做好帮扶工作;建立援助退出基金,开展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富民工程,扶持下岗失业人员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中、东部地区电解铝产能的转移与退出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由强制性退出向辅助调整升级政策转变。目前我国人均铝的消费量约为15公斤,与世界发达国家人均25公斤的水平相比有一定差距。从近期情况看,铝材消费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电解铝产量的增长速度,尤其是交通运输等领域的铝材轻量化大规模应用将有利于消化电解铝产能过剩。尽快发布铝产业技术路线图,建立政产学研用的协同创新中心,加大国家和企业在铝高端应用研究的科技投入;鼓励并购境外掌握铝高端应用技术专利的企业,加强铝材企业与应用企业的交流合作,促使铝冶炼环节过剩产能退出,在高端铝材环节形成新的产能,将有助于从根本上化解电解铝产能过剩问题。
来源:中国有色金属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