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表示,为压实网络经营主体责任,近期有两项规定出台,直指网络餐饮与食品销售,分别是《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指出,日常监管发现,一些外卖商户提供的地址、照片和资质上存在虚假问题。与此同时,有的外卖平台一门心思“圈地”,闭着眼睛审核,一味纵容失信商户和问题外卖,罔顾平台责任和食品安全。
针对这些情况,新规重点从平台责任、商户经营规范等层面提升外卖“放心指数”,如进一步细化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责任,强调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同时,新规明确,外卖商户须具备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经营项目、地址与资质证书必须保持一致;对于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必须设置专门标识等。
孙会川强调,“放心外卖”关键是要“所点即所得”。此次出台的规定从经营身份、经营模式、加工过程三个核心维度,作出一系列制度设计,通过明确平台提供者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公示义务,构建全链条、可视化的信息披露体系,让消费者“点得明白、吃得放心”。
转自: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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