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报刊记者站进行重新登记


时间:2011-08-04





全国目前约有近4000家报刊记者站,个别记者站存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以发表舆论监督报道相要挟对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勒索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报刊记者站活动,全面清理违规记者站,并对所有记者站进行重登记。


7月7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出了《关于继续做好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取缔一批非法设立的记者站、停办一批违法违规严重的记者站、纠正一批管理不规范的记者站的目标,依法注销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记者站,对保留的报刊记者站进行重新登记。


此次重新登记中,明确规定记者站应在规定范围内从事采访、组稿等采编活动。“报刊记者站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新闻机构、报刊记者站或者新闻记者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新闻报道为名要求采访对象订报刊、做广告、提供赞助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搞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不得从事违反新闻出版法规和新闻职业道德的活动”。


记者站重新登记完成后,将公布报刊记者站及记者负责人名单,健全监管机制。第一,要从严审批,包括所需资金、场地、人员等条件,把好准入关;第二,建立日常管理机制,通过培训、会议、简报、集体采访、证件管理、评比表彰、通报批评、年度核验等形式,提升记者站的服务水平和监管水平;第三,实施记者站评议制度,通过对报刊记者站发表的新闻报道数量、质量评估,基层单位和群众的评议,形成评议制度,并结合年度核验制度,建立健全报刊记者站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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