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需完善主管主办制度


时间:2011-08-15





近日,中央要求加强和完善转企改制后的非时政类报刊主管主办制度。


按照主管主办单位的资质和职责要求,报刊出版单位与主管主办单位应该是隶属关系而不是挂靠关系。主管主办单位须切实担负起管导向、管干部、管资产的职责,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主管主办单位的资质,探索建立主管主办单位与出资人管理体制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其中特别强调,不具备资产重组条件的非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后原主管主办单位关系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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