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规范媒体采编行为:“报纸工作无小事”


时间:2012-01-04





近日,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工作的意见》,湖北各新闻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规范采编行为的措施,取得明显效果。

  《意见》下发后,湖北省委宣传部长尹汉宁迅速组织湖北日报报业集团、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湖北省广电总台、长江出版集团等新闻媒体及时进行传达,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8项具体要求: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严格规范新闻采访行为、切实加强审核把关工作、规范互联网信息使用、规范媒体微博管理、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原则、完善管理机制。各新闻单位针对这些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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