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指出,我国部分化妆品汞超标6万倍。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兼消费者指导委员会主任王前虎和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理事长陈少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汞用于化妆品属违规行为。
据陈少军介绍,美白化妆品有两类,一种是在膏霜乳液基质中添加具有显著美白作用的原料成分,如钛白粉;另一种是根据体内黑色素形成机制,影响因素等添加各种不同美白功效成分的原料,以降低细胞中黑色素的形成,该类产品的美白作用不是立即见效,而是逐步使皮肤颜色淡化,达到自然美白的目的。
“依据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要求,汞及汞化合物是不允许作为化妆品原料应用于所有化妆品产品中,包括美白化妆品在内(除极个别用于化妆品中防腐剂的汞化合物除外)。凡未按《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使用化妆品原料生产化妆品产品的,均属于违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陈少军说,《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也对化妆品产品中残留的汞污染物有明确规定,规定不能超过1mg/kg。
王前虎透露,最近几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各地消费者协会组织受理化妆品方面的投诉,每年都在12000件—13000件左右。其中,由质量原因引发的投诉占六成以上,另外,在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后造成了过敏现象的也占到相当比例。对于消费者购买化妆品,王前虎建议消费者通过大型商场等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陶叶 姜春媛)
来源: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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