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对《财政部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和增设方案的请示》进行的批复显示,同意在广州白云、杭州萧山、成都双流等13家机场口岸各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在深圳福田、珠海闸口口岸等6个水陆口岸各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这意味着将增设19家口岸进境免税店。
财政部也于近日印发了《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对原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且近三年有连续经营口岸和市内进出境免税店业绩的企业,放开经营免税店的地域和类别限制,准予这些企业平等竞标口岸进境免税店经营权。口岸进境免税店必须由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绝对控股持股比例大于50%。这一新政对于中免集团、珠海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日上免税行等免税集团公司来说将带来一定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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