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萍)6 月28 日,贯彻实施《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上,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8 家单位介绍了本单位广告发布自律审查的主要做法以及进一步贯彻执行《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的具体措施,并向全国大众传播媒介发出倡议。
倡议书指出,广告在服务生产、引导消费、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大众传播媒介作为广告发布的主渠道,有责任严格自律,为人民群众创建真实可信的消费环境;有责任依法经营,营造健康诚信的广告市场环境;有责任加强广告内容把关,传播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先进文化。8 家单位倡议全国大众媒介诚信守法、严格自律。要严格遵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恪守行业自律准则和职业道德,坚持正确的广告宣传导向,依法经营,树立大众传播媒介的公信力,做发布广告的守信者。8 家单位倡议全国大众媒介加强管理,强化审查。要认真贯彻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增强审查把关意识,履行广告审查义务,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拒绝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做广告市场秩序的维护者。8 家单位倡议全国大众媒介担当责任,抵制低俗。要以公众利益为本,以社会效益为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注重广告发布质量和广告品质,自觉抵制低俗广告之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媒体正气,创建一个和谐、健康、文明的广告市场环境,做净化广告环境的先行者。8 家单位倡议全国大众媒介引领风尚,率先垂范。要积极投身公益广告事业,创作发布寓意深刻、制作精良、格调高雅的公益广告,传播社会先进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体现大众传播媒介的影响力和引导力,做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倡议书呼吁全国大众传播媒介积极响应和支持这份倡议,加强行业自律,坚守媒体责任,严格广告审查,净化市场环境,把这份承诺转化为自律的约束,把这份责任落实到实际的行动中。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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