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来源:国际商报   时间:2016-04-19





  据新华社电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日前表示,要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快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合力。


  他是在此间举行的首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上作出这一表示的。


  据了解,“十二五”时期,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共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8.7万件,是“十一五”时期的近10倍。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持续提升。但保护效果与社会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相关法律法规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需要,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也不够紧密顺畅,维权依然面临着“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难题。


  “十三五”时期,我国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将更加突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势在必行。


  据申长雨介绍,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涉及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领域,保护的权利内容、权利边界等有各自的特点;保护手段涉及注册登记、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仲裁调解等多个方面,客观上需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工作格局。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雷筱云介绍,知识产权大保护的概念包括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机衔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将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等内容。


  申长雨还提出要重点解决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要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医药、食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大海外维权援助力度,帮助我国企业更好地“走出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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