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鼓励机电设备和家用电器生产企业创新节能技术,引导终端用能设备(产品)的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继续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和2016年度“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
在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的推荐上,《通知》指出,本次申报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是指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重点需求,能效水平达到能效标准节能评价值的设备(产品)。申报的设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能效、环保、技术等标准,且能够替代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申报范围为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风机、泵、压缩机、制冷设备、塑料机械、热处理设备、电弧焊机、干燥设备、交流接触器等。
在“能效之星”产品评价上,《通知》认为,“能效之星”产品是指在节能产品的基础上,与同类产品相比能效领先的量产产品。产品性能符合质量、安全及环保等要求,且具有引领节能技术创新、转变消费导向和提升节能理念等作用。本次评价产品分为工业装备类产品和终端消费类产品。
根据《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可根据申报要求,组织有关节能产品的研发或生产单位(包括当地的中央企业、集团企业)进行申报,并按《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将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申报表格及相关要求电子版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子网站下载。申报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