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中院终审判决结果显示鲁花广告不存在虚假宣传


来源:大众网   时间:2016-07-08





  日前,持续了近一年的职业打假人湖南岳阳市民李立新在当地状告鲁花涉嫌虚假宣传的官司,经过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判决,以鲁花胜诉,判定其广告不存在任何虚假宣传为这场官司画上了句号。


  2015年9月,李立新以消费者名义称“鲁花5S压榨工艺,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并以此向全国多地的工商部门、食药监部门投诉鲁花,遂将鲁花集团起诉到了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2016年1月28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2015)楼民三初字第569号民事判决书对此案进行了判决,认为5S压榨工艺及该工艺5项核心内容的表述,与中国粮油学会对该获奖项目的评价及中国商业联合会对该项目参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书中对该项目5项关键技术的表述核心内容一致,不属于虚假宣传。鲁花集团一审胜诉后,李立新又将鲁花集团起诉到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06民终369号民事判决书(两审终审)终审判决,认定鲁花集团在鲁花花生油上的吊牌上的宣传用语有事实依据,鲁花5S压榨工艺是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核心内容,不构成虚假宣传。


  作为一家国内知名食用油品牌,鲁花集团以“产业报国惠利民生”为企业宗旨,30年来专注品质,专注科技创新,自立企之初就提出“绝不让消费者食用一滴不利于健康的油”的郑重承诺,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提供营养、健康、安全的优质产品。2013年,鲁花集团历经6年科技攻关研发而成的“5S物理压榨工艺”填补了国内外技术空白,以世界领先的食用油制造工艺,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简称国家科技进步奖),引领了我国食用油工艺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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