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协会:保健食品企业应开展产品再评价


作者:王泽议    时间:2013-12-26





  本报讯 日前,在青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等单位组织的“海之圣牌双参胶囊”、“达圣元牌葡银峰软胶囊”专家论证会上,中国保健协会理事长张凤楼建议,有实力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该开展保健食品上市后再评价工作,用循证医学方法来证明产品的保健功效。

  张凤楼表示,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上市前比较注重产学研的结合,但在产品上市后,就只专注于产品营销。其实,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更应注意追踪产品的销售对象是谁,在使用产品之前的身体状况如何,用了半年或一年之后有什么变化等,用循证医学的方法来证明产品的保健功效,从而进一步完善产学研的技术创新体系。(记者王泽议报道)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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