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航局《关于加强航空运输秩序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制定出台了《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从2016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
根据《办法》,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是指因扰乱航空运输秩序且已危及航空安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应予以处罚的行为,主要分为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通道)等十类。中国航协将定期从民航局获取不文明行为旅客信息,并向航空公司、中航信等单位告知记录信息。被列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客如对记录有异议,可向中国航协提出申诉,中国航协自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作出答复。
《办法》的出台,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广大民航旅客利益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办法》的施行将使行业内各单位之间,以及民航业与旅游业等其他行业之间形成工作联动,通过齐抓共管,引导广大旅客养成良好的乘机出行习惯,创造和谐、愉快、美好的出行环境。(记者许晓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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