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报告公布


时间:2010-12-29





环境信息公开 进退之间

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暨2009-2010年度113个城市评价结果

12月28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今日发布了最新的“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报告。评价结果显示,2009-2010年度,中国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总体上继续扩大,部分城市有明显提升,但环境信息公开的进展还不均衡,部分城市低位徘徊,少数城市不进反退。

两家机构的研究表明:多数城市在污染源日常监管信息公布方面依然虚弱;企业级排放数据的公开依然明显缺失;同时,中国在环境信息公开方式上,又出现了不少创新举措,形成了更多良好案例;一些城市开始就环境管理与NGO展开互动。这些都为环境信息公开的推进注入了新的活力。

2008年5月1日《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IPE与NRDC两家机构共同开发了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并以此对该法规在2008年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确认环境信息公开已经艰难破冰,但尚处于初级水平,仅有4个城市达到了及格线。

两家机构对113个城市的污染源信息公开状况进行的最新评价显示, 113个城市的平均分达到了36分,比2008年度提高了5分。而60分以上的城市增加到11个,其中冠军城市宁波率先攀上了80分档位,紧随其后的是深圳、上海、台州等城市。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主任马军表示:“此次评价报告着重通过纵向对比,明确哪些城市在环境信息公开上取得进展,哪些城市出现停滞甚至退步。同时,通过在省内各城市之间、省会城市之间、直辖市之间进行的横向对比分析,识别各个对照组中的领先城市和薄弱环节,促进城市间更好地相互借鉴。”

通过对两年评价结果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嘉兴、佛山、中山等城市信息公开程度有较大提升,而太原、杭州、赤峰等城市的得分则明显下滑。而横向对比分析则显示,天津、石家庄、呼和浩特、贵阳、珠海等城市在相应的对照组中表现不佳,有必要借鉴良好实践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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