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林集团与汉帛集团诉争房产案进展:一审判决无效


时间:2012-05-25





  哈尔滨市唯一商业上市公司秋林集团600891.SH的“诉争房产案”有了新的进展。5月17日,秋林集团公告称,公司于5月15日接到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撤销哈尔滨南岗区人民法院此前对该案的判决,案件将移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5月20日,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衣国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总案值5.5亿元人民币,原审南岗区人民法院属于超越级别管辖标准受理本案,依法应予纠正。

  2011年4月,博瑞商业以秋林集团未按照相关协议办理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20号房产过户手续为由,向哈尔滨市南岗法院提出诉讼。2011年10月11日,南岗法院一审判决秋林集团败诉,并责令将上述房产过户给原告。

  据秋林集团副总裁王凯介绍,拿到一审判决之后,马上在新管理层的带领下,迅速组建应诉团队进行紧锣密鼓的应对工作。在相关资料不完整的情况下,近乎从零开始对相关案件资料进行梳理和调查,非常快速地在10月13日将上诉状交到了中院,完成了上诉程序。

  二审开庭日比预想中来得要快,“按照规定应该在一个月以后才会开庭,但是在11月1日就得到了开庭通知,11月7日开庭。”此时原始资料不足,是新管理层面临的最大困难,“我们千方百计获得资料,包括律师等专业人员的审核和调查,终于在11月7日成功进行了庭辩。”王凯提起那段紧张的时光,依然记忆犹新。

  到今年5月15日,二审的裁定结果出炉。哈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为,一审南岗区人民法院超越级别管辖标准受理本案,依法应予纠正。并将案件管辖权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移送。

  王凯对记者表示,本次诉讼影响着3万多股民和秋林的员工的切身利益。现在现任管理团队接手此事,已经准备好了所有相关证据,做了大量工作,全力以赴维护投资者权益。

  随着新股东的加入,带给了秋林集团很大的变化。首先是让秋林集团顺利完成了股份制改革,这对于曾经著名的“股改钉子户”来说殊为不易。其次是2011年通过经营业绩改善,摘去了带了八年亏损“星帽”。第三是自2000年以来,在12年之内第一次进行分红。

  王凯表示,对秋林集团软件的改善没有停顿,包括秋林品牌的提升、内部管理的严肃和规范、营销网络的拓展和布局,都在稳步进行之中。“秋林集团在颐和黄金的手中,会有绝对对得起秋林百年品牌、绝对能够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巨大发展。”

  网络上曾经有针对秋林集团的指责声音,王凯表示:“今年会有巨大的提升,让大家能够满意。利润、营业上最终的数据一旦逐渐显现的时候,别人混淆视听的内容自然而然就会消失殆尽。”

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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