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赤峰8月19日电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局经侦大队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村委会案件查处工作。
近年来,农村基层村民状告村书记、主任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逐年增多。由于这类案件查办起来耗时、费力、取证困难,而通过调查后能够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又寥寥无几,因此,在这类案件的处理上常常会出现久拖不决,查而不结现象,群众满意度不高。
鉴于此,今年以来,松山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高度重视此类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采取以下四个方面的具体作法。
一是优先查办,及时准确查清群众所反映的案件。把涉农违法犯罪线索作为经侦案件查处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警力上重点倾斜,及时初查、及时立案。接报案后,民警要做到案件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快、化解快,防止案件在信访、纪委之间推诿扯皮,使问题复杂化。
二是落实包案责任制,实行大队领导包保案件,落实责任,从法律层面、社会效果层面出发,注重矛盾化解,提高案件突破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三是全面准确调查。民警要准确查清村委会资金账目、涉案款、物发放等方面的内容,全方位掌握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为案件认定提供详尽的证据材料。根据调查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审核、确定案件性质。
四是及时答复,提高办案透明度。调查处理意见确定后,要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及时答复举报人、报案人,同时严格按执法公开标准,将该公开的信息一律向报案人公开。
通过上述措施,今年上半年,松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共受理8起村民状告村委会的职务侵占、非法挪用资金类案件,查清6起,结案6起,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未发生一起因处置不当引发的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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