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等11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河北省张家口市等30个市(州、地区)、北京市房山区等113个县(市、区)为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根据《通知》要求,这批示范区在建设中将重点突出创新、示范两个方面,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的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同时,《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加大对示范区建设投入和政策的支持,加强示范区建设的总结。国家安排的相关专项资金、实施的相关政策措施,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支持各示范区统筹规划生态保护与建设任务,在遵循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科学安排各渠道资金,分步落实建设任务,发挥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各地要及时总结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果与经验,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据悉,此次确定示范区主要遵循两条原则:一是在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方面,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有明显成效;二是在生态保护与建设指标方面,森林覆盖率、“三化”草原治理率、河湖生态护岸比例、农田实施保护性耕作比例、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等指标高于省(区、市)平均水平;同时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方面也高于省(区、市)平均水平。(崔鲸涛)
来源:中国矿业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