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商品价格可由市场竞争形成,但是药品价格却不能。药品由于其特殊性,对其的监管也有许多不同。在药品价格管理中,药品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还是由政府监管形成。这个一直是医药界争论的话题。
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曾表示:现在医药体制最大的问题是政府监管者管得太多。郭剑英认为,道理其实很简单,即在药品消费上,患者并没有选择权,使用何种药物以及使用多大的剂量,都是由医方决定的。如果药品价格完全由市场形成,对药价缺乏必要的限制与监管,难免甚至必定会导致药价在回扣与提成助推之下出现暴涨。
但是有部分人士表示:目前在政府存在监管情形下,部分药品价格畸高现象依然一定程度地存在这个是无可厚非的,但是部分药品价格依然畸高现象的存在,并非如郭所说的是由于“政府监管者管得太多”。他们认为这恰恰是由于政府管得还不够,监管还不够彻底。
如药品统一采购制度如果得到切实执行,原本是可以有效发挥降低药价的效用的,但是由于部分地方存在监管不力等问题,结果导致该项制度在执行过程当中走样变形,未能充分发挥其有效控制药价的效用。
如果取消对药品的最高定价限制,药品价格由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自主设计,则难免甚至必定会导致药价在企业与部分医务人员合谋之下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进一步加重看病贵问题,导致民众健康权更加难以获得充分的保障。
其实,双方都各有道理,因此这个关键其实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政干预,如何把握好中间的度。对于那些市场能够自行发挥调节作用的行业,政府就应该放开手,尊重市场规律,但是对于那些市场无法自行发挥调节作用的商品与服务价格,政府监管都不能放松,而且还应当不断得到加强。
来源:中国制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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