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型补偿机制”导致我国医疗费用增长过快


时间:2015-05-14





  由复旦大学牵头,清华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以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参与的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日前在上海发布最新研究成果:“浪费型补偿机制”是导致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关键所在。

  该中心发布的数据称,1991~2013年人均医疗费用的年均增长率为17.49%,明显高于2013年我国人均GDP8.97%的增长率,如现有政策不变,预计到2020年,我国医疗费用将依然保持12.08%至18.16%的年均增速,其增速将明显高于社会经济发展。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中心负责人郝模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浪费型补偿机制”成为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日益严重的关键所在。而有效管控医疗费用是解决医疗卫生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的一把钥匙。

  该研究报告以国际公认的均衡理论来衡量医疗卫生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均衡度,我国1991年医疗卫生体系的均衡程度仅为23.96%,到1997年降至最低(15.94%),而后略有好转,2014年达到了42.60%。

 研究指出,如果保持现有的政策不变,预计2015年和2020年均衡程度将分别达到41.2%和41.86%,呈现出恶化趋势,分别比2014年恶化3.29%和1.74%。

  郝模说:“对医疗机构而言,犹如企业的利税和产值的关系一样,财政投入相当于净收入,服务收费相当于毛收入。按项目服务方式,医疗服务净收入和毛收入之间关系是1∶4~1∶5。这意味着政府财政少投入1元钱,医疗机构将不得不多获取4~5元医疗收入。”

  研究报告认为,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会使一系列问题加重。根治“浪费型补偿机制”,要从适宜控制、现实可操作性入手。而医疗费用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以“医疗费用总额预算+完善财政筹资职能”和“医疗费用总额预算+按服务单元付费”组合支付方式改革,可使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也将进入良性循环。推行这两种支付方式的重点在总额预算基础上,一方面要完善财政筹资,明确财政补贴,另一方面要按项目付费变为按服务单元付费。通过对医疗服务收入总额和就诊单元实行定额,规定结余留用,迫使医疗机构主动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率,才能达到理顺补偿机制、减少浪费、控制医疗费用的目的。(孙国根)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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