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建立多渠道补偿方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作者:赵玲    时间:2013-01-18





卫生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在医改过程中,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后,各地均探索建立了多渠道补偿方式,推行了综合改革。

北京市采取了价格平移法。去年,北京市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天坛医院、积水潭医院都正式启动了医药分开改革,在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的同时,按照医师职级确定患者在门诊的医事服务费。北京医保基金对“医事服务费”给予定额报销,每人次40元。

陕西省采取了财政补偿法,在政府投入和医疗服务收费调整到位的基础上,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对县级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按比例给予足额补助。

安徽、深圳等省市采取了综合补偿法。安徽省实行县级医院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由此减少的费用通过增加政府补助(25%)和收取诊查费(75%)来弥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在总量平衡的基础上通过调整手术费、护理费和床位费来弥补。广东省深圳市对67家公立医院实施“1+6”综合改革。“1”即取消全部公立医院药品加成;“6”即改革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医疗费用支付制度、药品流通竞争制度、药品耗材采购制度,强化公立医院商业贿赂防控,加强公立医院行为监管。

来源:中国医药报 作者:赵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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