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药体制改革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时间:2013-08-15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提出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县级公立医院是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而补偿机制是我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切入点,随着医改的深入,补偿机制被时代的洪流推向了风口浪尖。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级医院的补偿由过去的服务收费、药品加称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改革后的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这就是公立医院改革的补偿机制。

  
  医改前,我国公立医院普遍执行的是按批发价格购进药品后,西药按15%,中药按25%~30%加价出售,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43.7%,构成公立医院的主要经济来源。卫生部医改办公立医院改革组组长孙阳说,破除“以药养医”是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

  
  目前,我国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的条件日渐成熟。一是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二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广覆盖,筹资标准逐步提高,医保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三是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更加明确,财政投入持续增加,为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提供了重要财力保障。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马晓伟介绍,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431个县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17个省对试点地区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全面调整,有27个省开始了支付方式改革。表格中列举了五个典型地区实施补偿机制的具体措施。
  

  中国制药机械设备网特邀特邀专家指出,各地区正从多个方面实施补偿机制,一是医保方面,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强总额控制,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和控费的作用;二是要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把体现医务人员价值的护理费、诊疗费、手术费提上来;三是全面落实和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此外,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医院还在规范药品的采购供应。

来源:中国制药机械设备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