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药价格或将遇到再一次厮杀


时间:2013-08-20





  所谓“带量采购”,即以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为主体,代表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共同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成交确认,签订购销合同,明确采购品种、数量、回款时间、成交价格等,形成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最大限度地压缩药品虚高价格空间。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小编,为保证“带量采购”品种的使用,确保用药安全,使病人得到实惠,草案中已有医保支付政策优惠、鼓励医院使用“带量采购”品种、实行医保结算价格、建立周期内清退机制等四方面的配套措施。例如,对“带量采购”的品种,取消10%的医保乙类药品自付部分,直接参照医保甲类药品支付。

  
  有参与方案研讨会的国内药企人士称,对“带量采购”理念,药企是支持的,但对一些具体的细节措施,本土药企仍有不同声音。
  


  该药企人士表示,按草案的说法,国外原研药降幅达到10%,甚至小于10%都可以纳入带量采购,而对仿制药企业采取的则是报价最低的1~2家,这是在质量未分层次的情况下操作的,所以拼价格不可避免,降价20%、30%都不一定能入围。
  

  另外,降价未必能帮本土企业换来很大的市场。上述人士称,草案规定,同一品种原研药与仿制药采购量之比,按此前6个月占上海全市医疗机构总采购量份额确定,而试行药品中,大部分药品的市场份额实际上被外资药企把控,仿制药企业份额很小,即便大幅降价,也换不来本土药品用量大幅上升。
  

  该人士以纳入草案试行的“恩替卡韦”为例,这一药品2012年在上海市场采购量为4500多万元,而原研药采购量为1亿多元。

  
  实际上,这些问题医保部门已经看到。如草案所述,“带量采购”的中标企业相比以往的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企业将明显减少,将直接导致其他未中标的仿制药退出上海市场;原研药价格高的问题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存在,而仿制药却在“厮杀”中价格不断下降,所以要思考缩小二者价格差距,保证仿制药企业有合理的收入,鼓励仿制药的生产和使用,以节省药费支出。另外,目前国内同种药品不同生产企业之间的质量差异较大,如何确保“带量采购”品种的质量是下一步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来源:中国制药机械设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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