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托管是深化医药的有益尝试


时间:2014-02-10





  随着国家对“十二五”医改目标更加明确后,药房托管呈现出加快趋势。其是破除长期以来“以药养医”弊端的有效手段,在很大程度上能深化医改。
  

  所谓药房托管,是指医院在其药房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药房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风险的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的经营和管理。换言之,实行药房托管后,医院的药房将由药企进行经营管理,医院从经营层面与药房脱钩。

  
  众所周知,在药品零售市场中,医院渠道占据了8成的份额。因此,对于药企而言,随着“药房托管”模式的逐步蔓延,竞争标的将从药品变成药房。“得药房者得天下”,谁拥有的药房多,谁就将长期掌握主动权。

  
  其实,在根本的利益分配机制没有得到彻底改革的前提下,药房托管在形式上的表现就是:让药企重新采用另外一种形式对医院进行“攻关”,而非以往的“医药代表”。

  
  不过,相比于医药代表时代,医院在选择药房托管单位时,也并非完全掌握主动权。据笔者粗略统计,目前已经实行药房托管的医院,大多数是选择了本省、本地区的药企作为受托方,而选择外地药企的医院少之又少。由此,不排除存在地方行政力量介入其中的可能性。

  
  如果说,药房托管行为是一个纯市场化行为的话,为何会隐约感觉到有地方保护的影子呢?以笔者浅见,药房托管一事,对于医院而言,总体蛋糕的大小不会发生多大变化,蛋糕份额有可能发生变化的是药企。哪家药企能够成为某家医院的药房托管方,就意味着很大程度上获得了该医院药品采购的主动权。在这种情况下,受托药企自然是优先满足自家产品的自产自销。

  
  药房托管的真正作用是为解决“看病贵”而生,虽然当下,这个效果并不明显,但是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药房托管的作用必然逐渐加大。

来源:中国制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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