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供销总社印发《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的果蔬、肉类、水产品冷链运输率分别提高到20%、30%、36%。届时,我国将初步建立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体系。在土地方面,现代物流配送中心、仓储设施、快速转运中心、商贸物流园区等物流基础设施项目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在财税、金融方面,加大对重点商贸物流项目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引导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商贸和物流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按照企业需求,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抵押或质押贷款担保方式。《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是《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6大专项规划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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