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其他改革一样,中国铁路的改革,并不缺大的思路和方向,缺少的是改革的勇气和决心。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已造成39人遇难,200多人受伤。这是近10年来中国铁路发生的最严重事故,也是铁路大提速后首次。对政府来说,这起事故也暴露出一个严重的问题,即众所诟病的铁路体制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
铁路是中国当前为数不多的几个还在顽固坚持计划管理的行业。虽然20多年来,铁路体制改革也几经“折腾”,逐一尝试了资产经营责任制、客货运分账核算、“网运分离”、“网运合一,区域竞争”、主辅分离、实行三级管理模式等变革,但这只是铁路内部的变革,是一种“技术”行为,而政企分离、政资分离的实质,尚未真正触及。
铁路线路因其具有的“自然垄断”性质,从而使得铁路的管理体制具有高度的行政垄断特点,不仅政企、政资不分,而且整个行业,就是一家超级的垄断企业。各铁路局和铁路分局作为铁路运输企业,虽然分别为一、二级法人,但并不真正拥有法人财产权,整个国家铁路系统内部基本是下级铁路部门向上级铁路部门负责,核心和关键的生产经营决策出自铁道部。铁道部才是真正唯一的经营主体。可它又是全国铁路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市场规则、行业政策的制定及监督。这种政企合一的体制必然会导致政府与企业间的权责边界不清,造成铁路投资体制单一,行业内不存在相互竞争,企业普遍缺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动力。从而,社会资本难以进入其中。
客观而言,鉴于铁路所具有的自然垄断性质和对国计民生的重要性,确实不宜用一般的国企改革思路去改革铁路体制,但是,铁路改革至今进展不大,甚至在某些方面还在强化过去的体制,根子其实在于多年垄断形成的特殊利益。这个特殊利益不打破,改革就不可能进行下去。而要打破这个特殊利益,国家就不能仅站在铁路系统的角度考虑问题,必须从中国的改革大局、全民的福利和经济的发展这个高度去推进铁路改革。
国家给予铁路垄断地位,是出于公益性的考虑,不是让它与民争利的。要打破铁路系统长期形成的行政性垄断,铁道部首先须与各铁路局、铁路公司脱钩,并将行政管理和资本管理分开,成为纯粹的监管部门,同时让后者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使企业决策和资源配置的法人。只有这样,地方铁路局、铁路公司作为铁路企业才有动力引入社会资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而有了独立的资本管理,铁道部也可以专司市场准入、技术、安全性标准等监管,提高铁路的服务水平。
像其他改革一样,中国铁路的改革,并不缺大的思路和方向,缺少的是改革的勇气和决心。此次动车追尾事故再次证明,如果不想更多的惨剧发生,铁路改革就必须早日进行,没有任何条件可讲。邓聿文
来源:黑龙江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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