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企业操作有新规 执行效果或打折扣


作者:陈丹梅    时间:2011-08-31





  日前,国家邮政局颁布《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对快递业务全程作业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质量控制点,提出基本要求。这对较为发达的柯桥快递服务业而言,影响不小。

  快递业务操作

  不规范行为较常见

  “上门收快递件时,严禁将已收取快件单独放置在无人保管的地方”、“快件分拣应当在视频监控之下进行,作业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快递企业在接单后,宜在2小时内取件;取件后,宜在3小时内将快件送交快递营业场所”……《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对取、管、拣、送都设定了标准。

  前天上午,记者来到裕民路某快递公司网点,一工作人员正在从运输车上卸货,有些比较大的包裹被直接从滑板上滚下来。

  随后,记者在城区几家快递公司网点发现,一些快递员在分拣时仍有拖拽、抛扔等行为。

  对于上门取件的时间和投递次数的规定,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吴师傅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早就对快递员的服务操作进行了规范。“我们公司规定,接单后30分钟至1小时之内须上门取件。”

  吴师傅表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快递业务员为了一单业务,往往会投递三四次,甚至更多。

  缺乏有效监管

  执行效果或打折扣

  “这个标准的确给快递行业带来了新的面貌,不少大的公司都会逐步改进,但因为监管力度不够,最后执行效果还不知道。”市邮政速递局柯桥分公司的朱经理介绍说,目前快递公司的主管部门是省邮局管理局,在市、县都没有相应的主管部门,这次《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颁布后如何执行,就只能靠企业自己参照执行了。

  县工商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在我县境内注册的快递企业有16家,而一些没有注册的小公司则无法统计。“一些‘开关公司’往往干一票就跑,遇到投诉马上人间蒸发,换个地方重新来,这样的公司实在难以监管。”朱经理介绍,保守估计,在柯桥至少有30多家未经注册的“地下”快递公司,为了争夺市场,这些“地下”公司纷纷采取低价竞争手段,服务质量也不高,使得柯桥快递业处于无序竞争状态。

  “赔偿制度给力才能治本,但这个新规没有提及任何处罚措施。”县消保委工作人员李先生介绍,近两年他们受理的快递行业消费投诉日益增多,消费者意见最大的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丢件,二是缺件、损件和延时。

  李先生说,整顿优化邮政企业的同时,关键要使邮寄、快递企业建立健全合理的赔偿制度,使邮寄单位自我加压,更加规范。

来源: 绍兴县报 作者: 陈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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