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陆运将出新规


时间:2012-05-31





公路危险货物发生的严重事故或意外个案愈来愈严重,交通运输部为此起草新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计今年内可施行。“意见稿”规定,申请该类运输经营要在专用车辆及设备、从业人员、承运人责任保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方面均具备严格条件;还要求驾驶人员持证上岗,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车,且在驾驶时间及停车休息等予明确标准。“意见稿”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在专用车辆及设备、从业人员、承运人责任保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四大方面均具备严格的条件,如车辆为企业自有、且数量为5辆以上(含牵引车);车辆应当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记者点评:近段时间以来,公路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不断,特别是接连发生的杭州城西绕城高速两危化品车相撞致泄漏事故、湖南在建炎汝 (炎陵-汝城)高速公路隧道内载有炸药车辆卸货发生爆炸事故等,造成多人伤亡,影响极为恶劣。如何强化公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迫在眉睫。

必须看到,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人们需求的不断扩大,危险货物品种日益繁多,公路运输情况愈加复杂,交通运输部早在2005年制定出台的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显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公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实际需要。

正是基于此,交通运输部门向社会发起了征求意见稿,起草新的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并预计在年内实施。从意见稿内容看,对危化品企业的从业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均进行了严格具体的规定,对从事该项运输的企业,也增加了极为严格的限制条件。这无疑是保证安全的重要基础。我们希望,该项新规能早日出台,以更好地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